若个人所欠信用卡债务金额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将会面临诉讼立案的风险。
具体而言,以下是相关情形的解释:
1、通常情况下,一旦信用卡逾期欠款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银行方面便有权依法启动诉讼程序,针对该种情形,以下为相关法律规定:
(1)如持卡人故意透支金额高达五万元人民币至五十万元之间,则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支付二万元人民币以上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作为惩罚;
(2)若恶意透支额度达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至五百万元人民币之间,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需支付五万元人民币以上至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
(3)若恶意透支额度高达五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需支付五万元人民币以上至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或没收财产作为惩罚;
2、对于恶意透支信用卡金额高达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持卡人,如果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欠款,那么将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此时银行有权对其展开立案调查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关于恶意透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明知自身缺乏还款能力却仍然大量透支,导致无法按时归还欠款;
(2)肆意挥霍透支所得资金,最终无法归还欠款;
(3)透支后选择逃匿、更改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的催收工作;
(4)通过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等方式,逃避还款责任;
(5)利用透支所得资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其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绝归还欠款的行为;
3、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若持卡人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有透支款项及利息,且情节显著轻微,那么可以考虑减轻其处罚力度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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