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与企业建立的不属于劳动关系,在发生工伤事故时不能得到工伤赔偿,因为工伤赔偿是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和退休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以上,特殊工种55岁,女性50岁以上,特殊工种45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的人发生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因此,可以认定,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即雇佣关系。工作中因工伤,与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有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不成的,伤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伤也叫公伤和因工负伤。员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根据国家规定,在企业行政方面执行日常工作和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从事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的受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和职工因工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和医疗费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发放;确定为残疾时,根据其残疾程度,劳动保险费按月支付因工残疾的抚恤费或因工残疾的补助费。
六级工伤继续上班怎么赔偿
具体补偿和当事人的工资有很大关系,还和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因伤不能上班期间正常的工资和护理费用有关,不能准确判定。
工伤6级赔偿标准如下: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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