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安市设立典当行审批需要什么资料
1.可行性报告;
2.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出资协议;
6.拟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信用报告;
7.财务审计报告;
8.主要内部管理制度;
9.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10.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吉安市设立典当行审批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典当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省规划;
2、章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注册资本金符合要求;
4、营业场所和设施符合要求;
5、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6、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法人股相对控股且符合投资典当行的相关投资能力条件(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第一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
7、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典当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省规划;
2、章程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注册资本金不符合要求;
4、营业场所和设施不符合要求;
5、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不符合要求;
6、法人股东及相关投资能力条件不符合要求;
7、不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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