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私权的范围
隐私权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私有财产的隐私。
2.关于姓名与形象利益的隐私。
3.关于自己之事不为他人干涉之隐私。
4.关于一个组织或事业内部事务的隐私。
5.关于某些场合不便露面的隐私。
6.关于尊重他人不透露其个人信息之隐私。
7.关于性生活及其他私生活之隐私。
8.关于不被他人监之要求的隐私。
不能把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利等同于隐私,个人的理解,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大于公民隐私权的包含范围。
二、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区别
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有:
1.主体不同。
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2.客体不同。
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3.侵害方式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常见的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
4.内容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散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5.保护方式不同。
隐私权的保护只能通过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进行;而名誉权的保护还可以通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方式进行。
三、偷拍丈夫与情人属于侵犯隐私权吗
偷拍丈夫与情人,从法律角度分析,这种情况下并不属于侵犯隐私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其前提是该隐私内容应当是合法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您的丈夫与情人同居,本身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同时也是对夫妻互相忠实义务的背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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