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购房协议已进行网络签约,则可在房地产管理局查询得到相关信息。网络签约等同于在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买卖协议注册备案,并在互联网平台公开公示,这不仅能有效防止开发商做出一房二卖的不良行为,更属于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措施,然而却不可替代正式的过户手续。如果该购房合同未完成网络签约流程,但已经在房管局进行了备案登记,仍然可以在相应机构中进行查询。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如今购房合同都是实行网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