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材料款起诉的方法:
1、当事人起诉时,应当先提交起诉书,并根据对方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正文应当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尾部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件、交付凭证、交易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并详细列出提交证据的名称和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实后,承办人应当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给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应当在当事人履行必要手续并交付相关证据材料后7天内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拖欠材料款不给怎么办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如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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