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起诉的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上诉的,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合同违约的起诉流程
(一)原告起诉;
(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五)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六)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七)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合同违约法院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
对于合同纠纷以及相关财产权益纠纷来讲,法院管辖可分为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约定管辖,在合同起草时,如条件具备,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约定管辖。
如没有约定管辖,则实行法定管辖,根据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争议不大,关键是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司法实践中是有争议的,对于该问题,民诉法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简单举个例子,以买卖合同为例,如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如买方要求卖方交货,因交货属于上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卖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卖方要求买方付款,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卖方为接受货币所在地。
根据该司法解释,在买卖合同中,如无特别约定,交货和付款的合同履行地均在卖方,在诉讼管辖方面是对卖方有利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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