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强制执行。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不给抚养费如何起诉
起诉抚养费流程包括:
(一)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二)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三)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四)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起诉抚养费需要材料:
(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五)预交案件受理费。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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