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认定为工伤,我们认为核心的因素系劳动者的受伤结果是否与履行工作职责有直接关系,这也与工伤保险条例中对于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一致。
那么员工在工作期间与他人斗殴致伤或致死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呢?判定的标准还是应当根据条例中对于工伤认定的规定。以往南京市也曾发生过类似的案例,特别是保安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容易发生类似的情形。我们认为,判断此种情形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要看其是否属于履行工作职责的范围?而工作职责的具体界定应当依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书面约定或实际履行。对于劳动者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与他人发生冲突导致的伤害因与工作职责无关,不应当认定为工伤,自然也就不应当享有工伤保险待遇。而对于升级的冲突或者多人涉及的冲突也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导致伤亡同样不应认定为工伤。
同时,我们也应当对于在正当防卫的反击行为中造成的伤害区别对待。正当防卫是被害人针对不法侵害行为采取的自我保护方式,正当防卫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侵害他人的主观故意,与打假斗殴行为的侵害性质完全不同,刑法对此也免于责任追究。因此,在劳动者面对严重暴力威胁时所实施的保护行为中发生的致伤或者致死情形,理应理解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或者在履行工作职责的延续行为中发生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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