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
时间:2023-05-05 10:33:41 47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部、省、市三级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对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的要求(国发[2002]12号),各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系统与全国公积金监管系统实行同一数据接口标准,管理中心业务数据库必须包含城市内部各分中心和业务经办网点的信息,业务数据库的信息要能满足公积金监管系统的需求。各管理中心要根据建设部制订的统一标准和设备配置要求,落实监管系统需要的相应软硬件设施,配合部、省公积金监管系统与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连接、开通。

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应采取的主要对策

随着当前乌鲁木齐地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快速发展,制度覆盖面和资金储备量将越来越大,要保证这一大笔资金不出问题,必须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切实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一)理顺监管体制,构筑监管合力。

一是监管机构设置要调整到位。从国家到省(市、区),要及时完善专门的管理住房公积金的机构,或部门单独立局或处、室统一、全面、具体的管理全国、省(市、区)的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或运作上全国或全省(自治区)要统一政策、统一制度、彻底解决现有的“各自为政”的问题,实现全国或全省范围内资金使用的统一高度和监管。

二是管委会监管职能要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章程和议事规则,适时组织召开管委会工作会议,听取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住房公积金运作中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和容易发生的违纪问题。同时,管委会成员要多了解住房公积金业务知识,熟悉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以便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运作实行全程监管。

三是风险监管体系要统一定位。建议建设部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财务核算等管理使用方面的规定和规范,统一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统一操作平台,建立融通平衡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定期会商和通报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在不同时期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每年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联合督查调研。

四是行政执法权限要尽快还位。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行业法律,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住房公积金法》,使住房公积金监管有法可依。同时,将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财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内容。监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和规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及时给予处罚。

(二)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

要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的安全运行,必须建立良好的运行管理机制,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工作行为。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具体规定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各职、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责任明确,人人懂规矩,事事受约束。

二是强化权力制约。要结合不同形势任务科学设岗,优化配置工作人员,逐级分解责任,形成权责分明、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建立议事集体决策机制,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做到“三个必须”(决策的事项、内容和程序必须事先设定,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在议事决策中必须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以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在资金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三级审批”制度,即:科员、副职领导、正职领导(大额资金还要班子集体研究),支票、印鉴要分开掌管,以防止资金运作过程中出现漏洞。

三是落实政务公开。“阳光作用”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借助新闻媒体及时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流程和运作情况,通过“行风热线”节目、设置网站专栏,解答群众咨询。同时,还要将有关法规、依据、工作流程进行及时的宣传,让更多的人知晓住房公积金,关注住房公积金运作和发展。

四是严格考评奖惩。将防止住房公积金运作腐败问题,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一起检查考评。对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拓宽监管渠道,提升监管力度。

要做好监管工作,必须建立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舆论监管的大格局。

一是主动接受管委会监管。凡是属于政策调整、缴存比例调整、年度归集和使用计划、住房公积金预决算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管委会成员和管理中心领导调整等重大事项都要报经管委会集体研究决策。管理中心要根据管委会决策事项认真组织落实。落实情况要通过财务报表和文字信息形式报送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各委员,随时接受监管。

二是主动接受职能部门监管。按照向省(区)级监管部门报送报表和工作报告,接受省(区)级监管部门监督;通过年度审计,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向市财政局报送年度收支预算,财务收支报表和管理费用收支报告,接受财政部门监督。另外,还要不定期向市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住房公积金运作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及时规范管理行为。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管。要聘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企业、学校代表等各界人士共同参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管理中心和各管理部设立投诉箱、意见簿,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开通网上投诉渠道,印发《民意问卷调查表》,邮寄《住房公积金对帐单》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四是主动接受信息网络技术监管。要充分利用科技、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拓宽监管手段,减少和消除人为操作因素,提高监管效率。要建立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操作平台,不断优化业务操作系统,实现数据集中,信息共享、使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能实时反映,贷款业务全程跟踪,会计核算电算化。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与省级行政监管部门联网,并纳入全国监督管理系统,实时监控。

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之前应该找个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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