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一、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规定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如何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填写了每项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必填项信息后,才能享受到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填写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子女教育支出: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纳税人在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入学前,以及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可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3.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
4.纳税人如果多个子女的,每一名子女都可以单独选择不同的扣除比例。
(二)住房租金支出: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享受此项政策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本人及配偶在本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该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3.房屋出租方为个人,出租方证件类型为必填项。
4.房屋坐落地址需详细填写。
(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房屋坐落地址需详细填写;
3.贷款期限最长填写240个月。
(四)赡养老人支出: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若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无需选择分摊方式和共同赡养人信息。
3.若纳税人若为非独生子女,则需要选择分摊方式,且无论选择哪种分摊方式,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均不得超过1000元。
(五)继续教育支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纳税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3.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六)继续教育支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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