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怎么打消费侵权官司
发生消费纠纷后,当消费纠纷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而且对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解和仲裁不服时,均可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消费官司,主要做法有:
(1)要明确谁有起诉权。俗称告状,也称打司,指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也就是当事人请求法院对所涉及的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行为。按照法律的规定,有诉权的一方可起诉。
(2)要明白告谁告谁,也就是如何确定被告的问题。消费者确定被告时,可以按照以下几项确定:
①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以销售者为被告。
②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以销售者或者或者生产者为被告。
③销售者在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服务者为被告;如果该损害是因为服务者使用缺陷产品而造成的,消费者还可以以产品的销售者、生产者为被告。
④如果原销售者、生产者或者服务者发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可以以变更后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为被告。
⑤如果通过租借、转让等方式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消费者可将该经营者或营业执照的持有人作为被告。
⑥消费者因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将经营者作为被告;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住址的,消费者可将广告发布者作为被告。
(3)要明白向哪个法院起诉。这就涉及人民法院的管辖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其他相关事宜。如提交起诉状正、副本,提交证据,交纳诉讼费用等。
全文7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