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在还房贷的情况下买卖房产
1.可以和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把还没有换完的按揭转到购买者的身上。
2.如果剩下的房贷不多,可以申请一次性把房贷还完,之后再进行交易。
3.如果买方是全款支付的话。卖方可以通过买方提前支付的房款来还清贷款,等还清贷款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二、买卖房子程序是怎么样的
买卖房子的程序是:
1.买卖双方先对对方的身份信息和房屋信息进行核实查证;
2.信息查证属实后,双方对房屋买卖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再签订购房合同;
3.买卖双方到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缴纳相关费用;
4.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三、买卖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买卖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未婚或已婚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产权证、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n(一)登记申请书;\n(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n(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n(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n(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n(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n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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