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电子眼记分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然后才能处理。
3月1日前,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3月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驾驶证换证新规定是什么
1、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但在这个时间内仍可以办理换证的,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未超过两年的,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是可以恢复你驾驶证的正常使用的;如果被注销超过两年的,则需要重新申领了。
2、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别为6年、10年和长期。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未记满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按照你提供的信息,你可以申请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3、持有C照的驾驶证不需要进行年审,但是要在有效期满时进行换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过了检验,就能拿到长期驾驶证,C证就不需要年审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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