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所有债务不是都需要共同承担。只有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用共同承担。以下债务不能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要用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约定让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为了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对方同意,私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没用在共同生活。
两夫妻离婚欠债需要共同承担吗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共同偿还,除能证明为个人债务的外。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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