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犯罪侦查做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
经济犯罪侦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部门来进行,经济侦查部门其专业的机构就是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其进行侦查时,一般的案件会是:
扰乱市场秩序的罪、侵犯知识产权的罪、危害税收征管的罪、金融诈骗的罪、破坏金融秩序的罪等等。
那么,涉及到经济犯罪,其如果和其它的暴力犯罪或者普通的刑事犯罪,它的侦办部门是不同的。
刑事侦查还有可能管辖单位是派出所、刑侦大队及刑事侦查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二、经济犯罪警察侦查手段有什么
经济犯罪警察侦查手段:
一、抓住对书证或商品的鉴定,判明性质,扩大线索来源;
二、抓住财务审计,核查被侵害标的的流向,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动范围;
三、抓住有关通讯、交通工具等线索特征查明犯罪嫌疑人行踪;
四、抓住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环节。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依法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
调取、固定、审查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重或者罪轻以及与涉案财物有关的各种证据,并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销毁证据或者转移、隐匿涉案财物。
严禁调取与经济犯罪案件无关的证据材料,不得以侦查犯罪为由滥用侦查措施为他人收集民事诉讼证据。
三、经济犯罪警察侦查手段有什么
经济犯罪警察侦查手段:
一、抓住对书证或商品的鉴定,判明性质,扩大线索来源;
二、抓住财务审计,核查被侵害标的的流向,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动范围;
三、抓住有关通讯、交通工具等线索特征查明犯罪嫌疑人行踪;
四、抓住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环节。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依法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
调取、固定、审查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重或者罪轻以及与涉案财物有关的各种证据,并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销毁证据或者转移、隐匿涉案财物。
严禁调取与经济犯罪案件无关的证据材料,不得以侦查犯罪为由滥用侦查措施为他人收集民事诉讼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n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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