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也有相关工具测量和数据定义,不是稍微碰到一点点算是酒后驾驶。很多车主对酒后驾驶定义概念比较模糊,不清楚到底饮多少酒算是酒后驾驶。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规定:在机动车驾驶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为饮酒驾车,大致相当于饮用一杯啤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和超过80毫克可以认定为醉酒驾车,相当于饮用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
据规定,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饮酒驾车: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
饮酒驾驶的标准为:20mg/100ml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毫克以上80毫克以下。据测算,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
醉酒驾车: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当事人如果是喝了白酒,最终他是否能够构成醉驾,或者是其他的饮酒驾车,就要看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否达到了我国规定的指标,比如它的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20mg,那么它肯定是违法违法,而且构成的叫做饮酒驾车,如果是醉驾,那么就一定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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