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沙晚报消息,近日,湖南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发布《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异地包括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
政策原文:
三类人员可申请医保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办法所称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诊疗行为。其中,三类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人员,指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和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2、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异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3、异地急诊人员,指在统筹区外务工、出差、探亲、旅游等因急诊抢救需住院治疗的人员。
此外,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因突发疾病进行门诊急救或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除外),及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不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此部分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带住院相关资料(包括住院收据原件、出院小结/记录和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医疗费用总清单),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按政策办理医保支付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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