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罪中,犯罪嫌疑人有逃逸情形、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或者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不适用缓刑。
2、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3、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同时符合宣判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