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关于拆迁行政复议之申请要求如下: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项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身权益,需在得知该行政行为起计六十日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可采用书面或口头两种形式进行;口头申请时,行政复议机构应现场详细记录申请人之基本信息、行政复议诉求、申请理由及时间等关键要素。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二、拆迁征地没补偿制止施工行吗
虽不能直接阻止用地施工,但可向上级反映,请求在未获得征地补偿款项前暂缓工程进行。
所谓土地补偿款,乃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本质上是对土地所带来的收益的弥补。
而这种收益,则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对土地的占有与经营所获取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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