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的有效形式有哪些
遗嘱的有效形式有: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按照我国民法典,公民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且必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列情况应属于危急情况:
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5.遗嘱人在航海、航空中遇到事故,生命有危险时,在航空器或船舶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自书遗嘱必须有见证人才有效吗
自书遗嘱并不是必须有见证人才有效,如果没有其他使遗嘱无效的情形,自书遗嘱是不会因为没有见证和公证而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只有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才需要见证人。
全文4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