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有时亦可能涉及对子女隐私权限的侵犯行为,并因此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此举明确指出了隐私权作为一项基本且重要的人格权益,其涵盖的内容不仅包括自然人享有自身私人生活的宁静及私密信息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不受外力非法干涉、获取、使用乃至披露;还包含有赖于权利主体对外界对于其个人生活的介入方式选择权、对自身隐私信息发布与否的决策权,以及对该信息应公开面向的群体范围和深度等问题做出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