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将其作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间内造成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其受益人支付定量保险金。第二,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1死亡赔偿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死亡的,保险人应当给付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致残的,保险人应当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支付医疗费用时,保险人支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不是单独的保险,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和残疾的附加保险。
4。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保险人应当支付停工保险费。(1)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者意外伤害在保险人指定或者批准的医疗机构治疗期间,因意外伤害治疗而发生的费用,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进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和必要费用的合理赔偿,包括下列各项:
1。治疗费:指治疗期间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送氧费。2检查费:指治疗期间按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检查、检查、化验(含试剂费)、取片费。
3。手术费:指治疗期间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
4。药品费用:指治疗期间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药品费用。
5。护理费:指治疗期间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护理费水平。
6。床位费:指治疗期间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病床位置。
7。输血材料费:指治疗期间血液制品的费用,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相一致。包括全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和洗涤红细胞。
8。院外专家会诊费:指医疗机构在治疗期间因疾病需要,同意并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的费用。
9。其他合理和必要的费用。(二)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突发急病或者意外伤害发生的其他有关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交通费:指医院转诊过程中抢救生命的救护车费用和用车费用。
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疾病或意外伤害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单所在地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10级住院日支付误工费。
3。探亲交通费:指被保险人随行或探亲访友中住院三日以上(不含三日)或死亡的一方的额外食宿费。食宿费不超过200元/天,交通方式为公共交通。
4。随行未成年人或老年人返回费用:指被保险人住院3天以上(不含3天)或死亡,随行未成年人或老年人无法照顾,确需返回异地住所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3款。
5。旅行社人员和医务人员处理的交通和住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死亡。旅行社人员(国内)或一名旅行社人员(海外)和一名医务人员(海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而定)的食宿和交通费用的具体标准与本条第3款相同。
6。合理必要的差旅费:是指因保险事故发生,原旅行被迫延误而增加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3款。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