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广东、福建公安部门日前开展了打击地下钱庄的专项行动,一举打掉32个地下钱庄,收缴赃款、赃物价值3000多万元,抓获了包括地下钱庄庄主在内的犯罪嫌疑人90多名。这是公安机关近期打击洗钱犯罪取得的成果之一。
据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介绍,我国公安部门在反洗钱方面的工作虽尚处于起步阶段,却已初步显示出打击这种犯罪的力量,对洗钱犯罪起到了有效震慑作用。
为了促进反洗钱工作的展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于去年4月专门成立了洗钱犯罪侦查处,负责制定预防、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对策和措施,协调、指导、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依据刑法查处洗钱犯罪案件,以及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洗钱犯罪侦查处成立以来,积极加强与金融、外汇、财政、外交等有关职能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密切合作,建立了相关协作制度,跟踪、分析、协查可疑资金的流动情况,共同做好洗钱犯罪的预防工作。
据经济犯罪侦查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近一段时间,公安机关针对金融机构及金融监管部门移交的可疑金融交易线索进行了认真调查,针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件,公安机关与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开展调查工作。为了加大打击洗钱犯罪的反应速度,各级公安机关都设立了专门机构或由专人负责受理洗钱犯罪的举报线索。对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均认真开展了调查,经初查发现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并在适当的时候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反馈。目前,公民和公司、企业举报或提供洗钱犯罪线索成为当前揭露和打击洗钱犯罪案件的一个重要来源。此外,公安机关在开展侦办工作的同时,还有针对地研究办案中所遇到的有关问题,在侦办案件实践的基础上,目前已向立法部门提出了扩大洗钱上游犯罪的定罪范围、完善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等立法建议。
随着洗钱犯罪的国际性特征日益明显,我国不断加大反洗钱的国际合作力度,目前已与40多个国家建立了合作关系。
据公安部外事局介绍,我国自1989年以来先后加入了联合国多项有关公约和条约,并按照有关规定,在国内采取了有效措施开展打击洗钱和恐怖活动融资活动。我国还与几十个国家签署了70多个有关警务合作、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合作协议、谅解备忘录和纪要。在接受有关国家向我国派驻警务联络官的同时,我国也向美国、土耳其、泰国等5个国家派驻了7名警务联络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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