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童工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
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
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文7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