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0-281401来源厦房网
随着二手房交易的增多,过户难、落户纠纷越来越多。
2004年,孙女士花了35万元在太原市青年路附近买了一套住房。当时中介说房子属于学区房,上学方便,且不用交择校费,可现在孩子都快小学毕业了,户口也没落下来,孙女士说。孙女士拿出当年的购房合同,上面明明写了过户后卖房者把户口迁出,但过户当月,孙女士准备把户口迁过来,可到派出所一查,发现原房东的户口还在,自己根本没法落户。
户口纠纷是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纠纷的环节,目前大多数市民在买房时都只注意房子的质量、地段、价格,对户口问题不太重视。房管局负责人对房屋的产权进行管理,而户籍则是由公安部门进行管理,迁户口必须由接收户口所在地向现有户口所在地发出接收函,这个接收函只有卖房者亲自办理才行。
所以,二手房交易时一定要多个心眼,签约之前确认房屋是不是空户,如果不是空户,要求卖房者过户前迁出,或者在买房合同中约定,要求卖方在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走,如果不迁走,可以规定较高的违约金。
现有法律并没有强制卖房者迁出户口的规定,卖房者若不迁出户口,只能通过协调解决,因此购房时最好在过户前要求卖房者把户口迁出,购房者可查看卖房者迁出户口的证明,仔细鉴别能否落户,避免落户风险。[厦房网辑据山西法制报]
二手房买卖过程容易产生的五种典型纠纷
纠纷一: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
下家逾期支付房款时,上家可以要求继续付款之外,还可以要求下家支付相应的利息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上家还要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了。下家要注意的是,如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下家用银行贷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时由于贷款政策调整或别的原因银行未能足额放贷的话,下家仍然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纠纷二: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
上家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下家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下家承担违约责任。
纠纷三: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上家或下家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下家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上家不办过户手续,这时,下家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上家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
纠纷四: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
按定金的性质,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等,约定哪种定金,关键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约定。
纠纷五:因中介行为引起的纠纷
如上家或下家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合同后,由于避开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合同追究其责任。又如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不规范不尽责而造成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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