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价格是怎样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经济适用房的特点——经济性和适用性
1、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2、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北京经济适用房价格是怎样的?
(1)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
(2)审查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3)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
(4)建设工程费。
以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3%以下利润。商品房除以上8项外,还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小区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人防建设费等),土地出让金其利润不受限制,由市场决定。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1)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2)成本结构不同;
(3)租售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4)价格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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