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合同签署,我是否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时间:2023-09-02 21:30:13 13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本文介绍了应届生的概念,指出在毕业当年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如果在毕业的第二年才拿到毕业证则不算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该年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与是否签定劳动合同无关。

在签署劳动合同后,只要您在毕业当年,仍将被视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某年度应届毕业生就是指在该年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就是该年拿毕业证的学生。跟是否签定劳动合同,没有关系。

是 否 签 定 劳 动 合 同 与 应 届 毕 业 生 有 关 吗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对于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或者毕业生初次就业时,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对于实习期间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习期最长不得超过2021年8月31日。在实习期间,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实习生在实习期满后,如获得正式就业机会,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对于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对于这类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在用工后1个月内即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综上所述,对于不同类型的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无论哪种情况,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介绍了关于应届毕业生的定义以及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时间规定。无论应届毕业生是在实习期间还是初次就业,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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