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判六年,二审后如果法院发现量刑不当的,可以减刑。如果原判决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和量刑都准确适当的,则不会减刑。但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的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
一、宣告缓刑的能否减刑
对于缓刑大家可能都会有一些了解,缓刑就是被定罪之后一段时间内对被判刑人进行考察,看看会不会再对社会有法律危害。那么对于宣告缓刑的能否减刑的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可见,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若缓刑考验期表现良好,待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二、在假释期间再犯罪又可以申请减刑吗?
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再次犯罪,一般是不再可以申请减刑的,但符合减刑的适用条件的情况下除外: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三、绑架罪可以减刑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绑架罪的犯罪分子是有减刑可能的,只要满足减刑条件的,绑架罪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请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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