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81号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于电话告知申请者。
3.审核。审核材料完整性和正确性后,电话告知申请者,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但满足申报条件,一次告知不符合内容。若不予受理需要说明理由。填报后申请者在网上可以查看办理进度。
4.办结:网上显示已办结或电话通知申请者,可前往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领取许可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企业或申请人向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企业或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企业或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准设置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企业或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企业或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办理结果寄回所属县民政局,申请人或企业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五华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领取《批准设置通知》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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