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招数三:以租代售
风险指数:★★★☆☆
自2006年
二手房买卖以租代售
避税招数三:以租代售
风险指数:★★★☆☆
自2006年6月1日起,对于5年内转手交易的房产均要按照销售收入的5.5%全额征收营业税;并且自8月1日开始,还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就让一些与原本超过2年而未满5年的房产交易者为了避税纷纷采取“以租代售”的销售策略。“以租代售”是指双方在确定成交的意愿下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到办理产权过户不交纳营业税的时间(即取得产权5年)为止,双方在租赁合同里约定,买卖双方在正式签定买卖合同并实现产权过户后,买方可以将先期支付的租金用以冲抵购房款。
“链家地产”点评:目前“以租代售”的方式在一些快满5年的房产交易中非常普遍,其最关键的一点是对买卖双方都不构成任何的损害。但“链家地产”认为,由于房屋的价格具有极大的可变因素,假如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所签的价格与所要求的“五年限制”时间之差后的该房屋价格是不一样的,如果房屋价格上涨了,那卖家完全可以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愿意按以前约定价格卖掉房子,这对于买家来说,则要承担由此带来诸多的机会成本。一般说,租金年限越长,其机会成本也越大,风险也越高。
二手房买卖以租代售二手房买卖以租代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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