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研究决策相关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及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关于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指挥协调重点改造整治事项。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重大项目办。
建立协调联动的市区两级指挥体系,统筹全市工作,落实属地负责制。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市级工作机制模式,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一、如何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
1、棚户区定义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房屋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包括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根本上是一项民生工程,目的是要解决住房条件最困难的那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
2、棚户区改造主要原则及改造方式
由群众自愿申请,采取货币补偿方式,不进行土地安置的政策,禁止自拆自建。改造方式根据需要可选择成片改造或者一家一户零星改造,零星改造以栋为基本单位。
3、“三个优先”改造原则
坚持货币补偿安置意愿达100%的项目优先改造、改造意愿达100%能够成片改造的项目优先改造、年代久远破旧的棚户区(危旧房)项目优先改造。
4、棚户区改造政策时限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阶段性政策,我县棚户区改造时限为2016-2018年。
5、棚户区改造的范围
县城棚户区改造范围为县城建成区范围内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年代久远、安全隐患多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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