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一个诈骗案,2个省都可以立案吗
1、同一桩欺诈案件不可以在两个不同辖区进行立案。
2、当公安部门或是检察机关发现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时,应依据规定的管辖权限度展开立案侦查活动。
3、如果某类犯罪行为并未超出其管辖权限,应立即开展侦查工作;但若犯罪事项和犯罪嫌疑人不属该部门管辖范围内,则应该将相关案卷材料移交给有管辖权的部门,并同时向报案人和控告人以及举报人发出书面通知。
4、当有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人并未超出本部门的管辖权限,然而由于情况紧急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则应先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之后再将相关信息及线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二、诈骗有谅解书还会判刑吗
即便获得了刑事谅解书,被判刑的可能性依旧存在。
所谓刑事谅解书,通常指在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例中,受害者与涉案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后,由受害方向司法机构提交的正式性质书面文本。
而对于骗取公共财产的行为,我们称之为诈骗,这是典型的以非法占有所得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是隐瞒真相等手段,从而获取数额较大的合法财产的不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立案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n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n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n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