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遗产继承是否不用承担债务
没有遗产继承不用承担债务。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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