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察要求配合调查可以拒绝吗?
警察要求配合调查不可以拒绝,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情况是每位公民应尽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人民警察有哪些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总的来说,只要人民警察的执法行为是合法的,公民就必须要配合,当然,对于人民警察提出来的一些不合法的要求,公民可以拒绝,而且还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相应的主管部门投诉,人民警察的执法权是受民众监督的,警察的执法行为也有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n(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n(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n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n(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n(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n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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