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的退房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07-03 00:37:33 18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二手房交易中的退房条件有哪些

二手房购买后要可以协商退房或者在符合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时,单方退房。具体的退房条件,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具有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法定情形之一,也可以退房。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退房后押金多长时间退合法

押金一般是交钥匙的时候当场退,不过具体如何退还是由房东和租客商议。一般情况下押金是必须要退的,即使是房东需要扣除一部分,房东也需要出具明细并和租客解释,确实扣除的话就拿不到完整的押金了。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押金必须退还租房押金什么时候退还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开发商违约退房维修基金怎么退

开发商原因导致退房的,如果尚未办理房产证,可以退契税和维修基金;如果已经办理房产证的,不能退。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n(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n(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n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n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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