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卖掉婚前房产再购房属于什么财产
1.在结婚之前所购置的房产,在婚后售出后重新购买的,将不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2.若在婚前购置的房产仍登记在某一方的名下,那么此房产依然应当归属为出资购房的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类情况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富,因此在离婚诉讼时,法院对于此类房产通常不予进行分割处理。
3.夫妻中的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都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即使婚前财产在婚后发生了形式上的转化,也并不能改变其财产属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怎么变成婚后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婚前财产可以转化为婚后财产,具体方法如下所述:
1.赠予。
根据现行法规,一方有权利将自身婚前财产赠予另一方。
举例来说,房地产及机动车辆等资产只有在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方可认定为已成功赠予。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法定公证程序的赠予合约不可随意撤销,故在此之前应当首先办理公证事宜。
2.夫妻财产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制定书面协议的方式,将某一方的婚前财产置于双方共同拥有之下,此种协议一经双方签署确认,即具备生效法律效力。
3.产权证加名。
一方有权在其婚前持有的不动产业权证书上追加另一方姓名,这一行为通常被视作赠予行为,从而实现该不动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效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全文6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