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
继承权的特征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医学上认为胎儿是个体诞生前在母体内发展的阶段,是指妊娠8周以后娩出的胎体。妊娠4~8周娩出的胎体为胚胎,不能称之为胎儿。
胎儿享有继承权吗?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当出生的胎儿为活体时,则由其享有实际权利,取得该份遗产。
当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原来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仍视为被继承人尚未分割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依法重新分配。
如果该胎儿出生时尚为活体,但不久后死亡的,则原来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属于该名婴儿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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