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小孩不是一定归女方。正常情况下,哺乳期的小孩一般是会判给母亲,由母亲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法院为了孩子的身体健康,应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哺乳期内孩子的抚养权一定会判给女方吗
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不一定判给女方。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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