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
名义借款人可以不用承担还款。
1、民间借贷案件中,名义借款人,即借款合同中确定的借款人(签字人),在法律上视为实际借款的人,应当承担到期还款的责任。
2、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出借时知道实际签字人只是代他人(实际借款人)借款,而仍然提供借款的,签字人视为实际借款人的代理人,归还借款的责任由实际借款人承担,签字人不承担还款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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