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回答
最快3分钟有回复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3重资质审核
Word版本可编辑
5万+标准合同模板
快速取保
刑事案件3阶段方案
企业专区
工伤赔偿计算
法师姐-律所SaaS系统
生育权是法律赋予所有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属于人身权的范围,故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
女方享有生育的决定权。
无论是男方不愿意让女方受孕,还是女方不愿意将孩子生育都是生育决定权的行使,并不构成对另一方生育权的侵犯。
同理,若是一方因此要求另一方对其生育权受损进行补偿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全文2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1对1在线咨询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服务人数:343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服务人数:590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