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同时具备6种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扣分,交警部门给予警告处罚。
6个条件分别是:一、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二、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的所有人;三、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四、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五、该违法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且数额在五百元以下;六、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二十四个月。
“符合申请条件的违法行为为违停、冲红灯、压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罚款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违法行为。”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违免罚免除的是罚款、扣分,但是还是要处以警告处罚。“也就是说,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了一次‘首违免罚’后,需要保持24个月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才可以再次申请‘首违免罚’。”
怎么申请“首违免罚”
1、到申请“首违免罚”所对应的执法单位窗口办理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携带材料前往需要申请“首违免罚”违法记录所对应执法单位所属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首违免罚”的申请,填写《“首违免罚”申请表》。收到申请的交警部门执法单位按照规定的审核流程及时限办理。
2、手机和网上自助办理
目前该系统正在建设中,预计4月将上线试运行。系统运行后,交警部门将会主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手机推送可以申请“首违免罚”的信息,申请人收到信息后可以通过短信、网上深圳交警、深圳交警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5种实名认证方式之中的任意1种提出申请,足不出户即可申请办理。
“首违免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执法单位窗口办理
1、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携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不是机动车所有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办理该业务的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持单位委托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手机和网上自助办理
1、手机办理申请的车主在收到交警局发送的符合“首违免罚”的短信后,回复相关认证码确认申请即可受理。
2、网上自助办理需要输入车主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手机收到的认证码、车牌号码、发动机后4为编码等认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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