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可能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应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四级响应疫情的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四级防控细则具体的规定如下:
1、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政府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必须包括传染病防治目标,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2、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行使《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职权。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本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二、肺炎可以上班吗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疫情期间上班,如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劳动者可以投诉。若传染病暴发、流行,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其他。单位需要遵守。
三、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全文7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