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不算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属于旁系血亲。
根据亲属的基础划分,主要分为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
亲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父母是第一代,自己是第二代,所以亲兄弟姊妹之间是二代以内旁系血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