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拖欠公积金怎么清偿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的规定,在破产案件中,对有关职工住房公积金问题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职工个人所缴纳的以及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储存在职工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不应列入破产财产。单位在破产以前应当为职工缴存而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可比照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列入破产财产分配的第一清偿顺序。
二、公积金为什么不能列为破产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为职工交纳的用于购、建住房的款项,住房公积金虽部分来自企业财产,但由于企业交纳的部分和职工个人按照工资一定比例交纳的部分均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个人,因此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不能列为破产财产。
三、公积金如何缴纳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对于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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