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我们可以在本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手续。
首先,对于非本地户籍的人士而言,倘若另一半的户籍恰好在此地区,照样是允许他们在这里领取婚姻证书的。
其次,当涉及到中国大陆境内的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共同前往其中一方当事人长期居住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申请相关事宜。
再者,婚姻乃建立基于自愿的原则上,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对此进行干涉,这也是让每对新人能够充分享有婚姻自由权利的重要保障。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全文4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