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途径可以用来追讨拖欠的货款
时间:2023-12-18 10:15:29 34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有哪些途径可以用来追讨拖欠的货款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相关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拖欠货款起诉条件是什么

欠款的起诉条件是:

1.原告应该是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债权人;

2.被告明确,即债务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最后起诉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人民法院审理拖欠货款纠纷需要多久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目的。\n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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