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原公司债务如何由股东承担
公司注销原公司债务如下由股东承担:
债务由清算组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来承担,而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或股份来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滥用其权利,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则股东要以其财产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注销的原因
公司注销有如下原因: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
3.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达成;
4.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5.其他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注销的程序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
4.法人拿着上面的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5.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6.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7.法人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n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n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全文9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