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购房者应进行细致的市场咨询并实际视察房产状况。
第二步,在充分了解房屋特征和各项条款之后,购销双方需签订完备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以确保交易公正。
第三步,购销双方应携手前往贷款银行共同办理贷款事务,确保贷款流程顺利通畅。
第四步,双方同样需要共同至当地的产权交易核心办理有关过户手续,以确保产权转移准确无误。
第五步,购销双方需要依法缴纳必需的各种税费,以确保交易合法有效。
第六步,购销双方需要重新返回产权交易中心,完成最终的产权手续,至此,整个售卖过程正式宣告结束。
最后,待所有费用结清后,买方须向卖方支付剩余款项,彻底完成此次房地产交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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