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明确是直接翻唱还是改编翻唱。如果选择直接翻唱的话,需要直接使用原词曲作品,因此需要取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才可以获得翻唱版权。而改编翻唱是需要对原词曲进行修改,必须提前向词曲权利人取得改编授权及相关人的许可授权。
直接翻唱顾名思义就是直接利用原创的词曲翻唱。如果仅仅只是进行现场的翻唱,翻唱者需要提前和词曲权利人沟通,获得表演许可才可进行翻唱。如果在翻唱的过程中还用到原创歌曲的伴奏,还需要和拥有伴奏带的录音制作权利人进行协商。选择网络传播的手段进行翻唱的话,除了获得词曲作品的表演权之外,还需要获得词曲作品和录音方面的复制权、发行权等一系列相关的权力。
改编翻唱不是直接利用原创的词曲,而是对原创的词曲进行改编再进行翻唱。改编词曲必须在翻唱之前向词曲权利人进行沟通交流,取得对方授予的改编权才可以对词曲进行改编。要联系到合法合规的词曲权利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向他们直接询问改编权的授权问题。同时改编翻唱的使用者仍旧需要用原创词曲作品权利人进行正确署名,不可以署名自己。
一、侵犯版权行为认定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二、侵犯版权承担责任
1、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针对着作权的侵权行为,法律对侵权人施加的首要目标便是停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利人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这是侵权人要承担的首要民事责任。
(2)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侵权人应当作出行动,消除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且向着作权人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
侵犯着作权将会权利人带来财产损失,所以,侵权人应当予以赔偿。
2、行政责任
如果着作权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侵权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以处以罚款等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
根据《着作权法》第47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19条,侵犯着作权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当着作权侵权行为达到一定程度,侵权行为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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